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向牺牲生态和破坏环境等行为说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的答问(2013年9月7日)
不要违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不要试图征服老天爷。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5年1月19日-21日)
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
许多城市提出生态城市口号,但思路却是大树进城、开山造地、人造景观、填湖填海等。这不是建设生态文明,而是破坏自然生态。对搞“假生态”、不计成本追求任期内视觉效果变化的地方干部要提出警戒。
——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2日)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这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一项重要工作,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9日)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真抓就要这样抓,否则就会流于形式。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在江西代表团参加审议(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