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试点地区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

作者:于熙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30 16:25:00

中国日报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于熙)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时介绍,截至2017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5162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35件。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76亿余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2.4亿余元,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赔偿损失3亿余元。

胡卫列以广东省汕头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污染土壤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探索。

“当地非法酸洗作业利润高、违法成本极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酸洗作业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胡卫列介绍,在汕头市检察院诉郭松全等4人污染土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一审判处开展酸洗作业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人连带赔偿环境损害损失532万余元,用于土壤修复治理。让污染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污染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既有效弥补经济损失,也对潜在的环境破坏者予以有力警示。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北京,江苏等的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