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硕:“租售同权”政策使租房者安心

作者:黄硕 来源:凤凰网“黄硕评论”凤凰号
2017-08-03 14:53:18

作者:黄硕(“黄硕评论”凤凰号作者、时事评论员)

黄硕:“租售同权”政策使租房者安心
“黄硕评论”凤凰号作者、时事评论员 黄硕

最近,“租售同权”这个词火了。先是7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紧接着,住建部会同其它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已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726日,一条重要的新闻瞬间刷屏——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的时候,做了如下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201781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租房者的利好接踵而至。上周五(2017728日),无锡发布“租房可落户”的新政,引发社会关注。郑州、扬州、济南等多个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酝酿提出类似举措。其中,把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畴成新趋势。

“租售同权”看起来只跟住房市场有关,但其背后与公共服务平权密切相关。关键问题是要赋予租房者和购房者在公共服务享受方面同等的权利。

“租售同权”立法有利于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有利于抑制和减少炒房行为。不过,“租售同权”必须真正做到“同权”,即赋予租房者和购房者在公共服务方面同等的权利,若做不到这一点,天价学区房问题恐怕仍将存在下去。而这需要进一步调整优质教育资源供需比。

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增加供给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国家立法,遏制各种租房乱象,打消民众顾虑,让租房同购房一样住得踏实、放心。“租售同权”立法,把租房的权利法律化,让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这不仅契合民意,给人们吃了“定心丸”,而且更有利于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租售同权”制度化进程加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们对购房的焦虑,对正在推进的楼市调控起到辅助作用,也能够改变房地产市场供给体系之中购租严重失衡的状况。随着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加快立法步伐,有望通过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对住房租赁市场加以规范,让租房成为房地产市场保持平衡、房价保持平稳的“利器”。

“租售同权”政策的实施是否会造成买房预期下降,导致房价下跌呢?笔者认为,理论上是会有一定影响,但这和具体细则关系很大。事实上,租房者的流动性较大,受房东买卖房子等因素影响,很多家庭并不会在同一间屋子租很多年,那么,若是靠积分入学,随着住址变动,积分或许也会受影响。具体的政策不同,租房人迁徙的自由度也会受到影响。但根本原因仍是因为房子捆绑了很多福利,不仅拥有简单的居住功能,当房子的所有权与教育等公共服务进行紧密捆绑,大家宁可高位接盘,也不选择租房。

总之,在笔者看来,中国的大城市房价高企,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房子,能推行“租售同权”,会降低部分城市人的购房热情,有利于稳定房价,且能够盘活存量房源,发挥出租赁价值。同时,也能起到去化商办楼的效果,商办楼在租赁市场上的回报会相应提高。此外,“租售同权”还能增强人口流动性,吸引人才进入城市,提升城市活力。

作者简介:黄硕(Huang Shuo),“黄硕评论”凤凰号作者,时事评论员,中国日报网评论员,央视网经济台财经评论员,环球网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北京时间”网站及新闻客户端(APP)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和讯网专栏作家,“黄硕评论”封面号作者,“黄硕评论”微信公众号(huangshuo_comments)作者,中外交流合作促进会(Promotion Association of Chinese-Foreign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PACFCC)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陈复生基金理事,媒体人,旅游达人和北京自由撰稿人。他在BBC中文网、联合早报网、明报、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及其网站、Global Times(环球时报)、China.org.cn(中国网)等中外媒体上发表时评文章,并在甘肃卫视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七嘴八舌“趣”旅行》和China Drive节目里,对热点话题进行资讯分享与评论。

黄硕评论,传播正能量!

欢迎交流!黄硕评论邮箱:larryhuangshu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