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江西省宜春市:“房票制”助推棚改

作者:程鹏 张敏 李戈 李文志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2017-08-05 20:15:37

今年5月,江西宜春市打响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对列入棚改征收范围的住宅实施“房票”安置方式,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助推了棚改进程。

在宜春,“房票”又被称为宜春市中心城区房屋兑换凭证,是政府印制发行,征收人按照确定的主房补偿价值,给予住宅被征收人相应等价的凭证。百姓拿着房票,可以去兑换自己满意的房子,然后开发商再拿房票和政府结算。房票分为1平方米、2平方米、5平方米、10平方米、20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七种面额,并标明地段、单价等。

邱録金一家住在宜春市袁州区龙泉社区30多年,前不久,在棚改中,他和上百户邻居一道离开了老房。和家人商量后,他选择了新型的“房票”安置。邱録金高兴地说:“一签约,十天工作时间内我们就拿到了房票,拿到房票以后,我们马上就去找房子,找了房子就签合同。”

房票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以直接兑换商品房,也可以拆分,可以转让。如果没有在有效期内兑换房屋或是兑换后有剩余房票的,还可按照享受奖励政策的原则兑换现金。配合房票制的推进,宜春市要求参与房源备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房源必须占到可售房源的50%以上,房价要比售楼部销售价优惠3%。而且,房票持有人既可在备选房源库中购房,也可在房源库外购房。和以往的还建房安置方式相比,房票安置既大大缩短了群众房屋被拆后临时过渡的时间,而且更灵活、便利,能够满足百姓的多样性需求。

宜春市袁州区棚改办负责人刘友鹏告诉记者:“第一个好处就是房票房源库里的房子比房源库外的房子价钱更便宜,同时老百姓可以免契税,第二站在我们政府的角度,可以控制房价,一年之内不允许涨价。”

目前,宜春市共拿出4307套商品住宅作为房票备选房源,宜春中心城区棚改签约的3385户中有1265户选择了“房票”这种新型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