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于11月12日到16日出席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20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十九大后,中国将会如何深入推进落实同东盟的“2+7合作框架”,为双方合作增添新动能,共同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 东盟命运共同体引发了广泛的国际关注。
自贸区升级版提升了双方相互开放的水平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议定书》于2016年7月1日生效以来,中国与东盟瞄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与技术经济合作等领域的“短板”,彼此借重对方优势,在自贸区范围内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更高水平的相互开放。
货物贸易方面,不仅仅提升了自由化率,实现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零关税,而且通过完善原产地规则、简化海关程序等途径显著地提高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贸易方面,双方近70个部门作出开放承诺;投资方面,简化了投资审批程序并加强了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在农林渔、信息技术、旅游、交通、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合作,为有关合作项目提供了资金等支持。
下一步中国与东盟在升级版框架下应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在政策环境、设施效率和人员流动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开展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梳理,降低服务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贸易与投资并重,走向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国际产业链的延伸路径。
“一带一路”倡议成为双方合作新的动力助推器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东盟双方合作的重要平台。近4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尤其在国际产能、互联互通和产业园建设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互利合作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但是,随着“一带一路”在东盟地区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例如部分国家对“一带一路”心存疑虑和误解、域外大国的干预和牵制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能在未来会对“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战略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都带来负面影响。
贸易畅通仍然是未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应充分考虑到东盟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制定差异化的合作策略。同越、老、柬、缅应以开展层次丰富的技术经济合作为主,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农业等领域都应优先考虑;双边贸易层次也应从边境贸易向过境加工、技术服务贸易等形式提升。对于发展层次较高的东盟老成员国则应大力推进产能合作和服务贸易及跨境投资。
除了经贸往来外,下一步中国与东盟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应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加强海上合作,建设好中国-印度洋-非洲-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衔接好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加强文化产业合作进一步带动人文交流;加强对东盟欠发达成员国减贫、能力建设等民生项目的交流与合作,适时推广中国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强劲增长点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东盟国家加强与中国合作的最直接的利益诉求。中国也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优势产品和劳务的输出。截至2017年5月底,中国企业累计在东盟国家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额达到2962.7亿美元,累计完成合同额2040亿美元。随着港口、高铁、电力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在马来西亚、印尼、老挝等国落地,中国也扩大了机械设备、建材等产品出口;中国与东盟正在规划建设的“南向通道”,不但能够形成一条贯穿“中国西部-中西亚-东南亚”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而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市场价值,可以大大节约距离和时间成本。
下一步中国与东盟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应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创新业务模式,从传统EPC不断地向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向集成式、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发展;创新融资模式,从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为主体的间接融资模式,逐渐向通过PPP模式组建专门的混合所有制投资基金企业转变。
中国-东盟博览会:深化双方合作的“南宁渠道”
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广西南宁,打造多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开辟出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经贸文化等多方面合作的“南宁渠道”。经过13年的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构建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发展的服务平台、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多领域交流的公共平台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核心平台。13年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内容伴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与时俱进,已经从经贸全面扩展到各个领域,将政治外交、经贸促进和多领域合作结合起来,形成中国与东盟进行全方位、包容性很强的合作发展模式。
下一步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会形成“一主多专”的格局,除了继续发挥中国东盟政治经济交流的平台作用外,还应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扩大服务周边国家的能力,从“10+1”拓展到RCEP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10+N”;推进先进适用性技术转移和创新区域一体化发展;扩展国际产能与国际产业链合作的服务;加强产业园区合作的服务;利用“互联网+”形式,推进金融、人文教育等服务贸易的交流等。
(作者: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 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