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翟树全同志心系群众,甘于奉献,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扎根基层的决心信念始终不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无论案件多么复杂,公正和谐的司法理念始终不变;苦练业务,勇于创新,无论条件多么艰苦,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不变;勤政廉洁,公而忘私,无论诱惑多大,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始终不变。
调解和判决都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手段,面对大量民事纠纷怎么办?原则是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摸索法律调解新模式。翟树全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概括起来就是“十大调解法”。
◆ 公平对待法 ◆ 充分倾听法 ◆ 寻求外力法 ◆ 细节取胜法 ◆ 切中要害法
◆ 趁热打铁法 ◆ 诙谐幽默法 ◆ 回顾往昔法 ◆ 亲情感化法 ◆ 说服教育法
扎根农村20年。现年52岁的翟树全,1989年调入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今年3月任副庭长。23年来,这个法庭经历4任庭长,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翟树全一直扎根在这里。24年的执著,24年的坚守,为的是对当地百姓那份不变的情怀。
不为名利不为钱。翟树全坚持执法为民、和谐司法理念。为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他对诉前纠纷坚持不立案、不开庭、不收费,随来随调。翟树全说:“我虽然物质生活差了些,但精神上很富有。百姓信任我,活得有尊严。”
愿得万家皆和睦。翟树全总结办好案件的第三条体会就是要钻研业务、熟悉法律,案件能调到什么程度,心里要有一杆秤,一个字:公。他办理的2000多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不低于90%,没有一件错案。
个人得失何须谈。翟树全生在农村,农民群众正直淳朴的民风都体现在翟树全身上。全家虽住在农村,但没一分土地,他的工资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翟树全安贫乐道,相信未来会更美好。
徐志兴(翟树全分配到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时的老庭长)
“翟树全对自己的仕途一点都不高攀,他最怕见当官的。他和老百姓亲,对待当事人总是毕恭毕敬,客客气气。”
崔向彬(曾是哈拉海法庭的陪审员,和翟树全一起工作9年)
“翟树全办案,说出的话,当事人觉得是这个理,能让当事人心服。哈拉海那里的老百姓,没有不熟悉他的。他的为人,这些年积攒下来了,大家都认可。”
马惠明(长春中院的政治部主任)
“翟树全是个至真至纯的人,是一位很难得的法官,我去考察时,一位当地老百姓听说后,从孩子的婚礼上跑出来,一定要和我说说翟树全。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官,他堪称时代先锋。”
所获荣誉:
▲ 2009年荣获第七届“感动吉林”十大人物。
▲ 2010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扎根基层、执政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长春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2011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 2012年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