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须宽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有“量”的美好生活
正如十九大报告所展现的那样,经历了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195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仅有679亿元,2017年已经到达82.71万亿元。国民经济的“量”变显著地体现在耕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粮食总产量的持续增长、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显著提高以及综合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上。人民生活基本“量”的需求得以满足并出现局部过剩的情况。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53—2013年,最具有代表性的“量变”奇迹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交出122倍增幅的亮丽成绩单,刷新了年均增长8.2%世界发展奇观。改革开放以来,GDP年均增长9%左右,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用了5年时间;从2万亿元到10万亿元用了10年时间;从10万亿元到40万亿元用了9年时间,从40万亿元到80万亿元用了7年多时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居民人均收入也在持续提升,美好生活“量”的积累正在不断丰盈。而未来的美好生活势必建基于更多元化的“量”的积累上,实现必要存量和增量的协调统一。
有“质”的美好生活
随着财富的积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也更加强烈。在单纯的“量”的有限性需求满足之后,受尊重、要平等、求正义、享生态、振民主、行法治、有自由等不同“质”的需求越发深入人心。从食物短缺到填饱肚子,从低端物质文化需要到高端立体多元化需要,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发展进程,就是人民的人格、国格、尊严和需要被不断满足与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以前是在物质生产为第一要务上集中发力,现在则要在物质、文化、民主、法治、自由、环保、国际地位等多条路上实现齐头并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这“十个更”既是民生方面“量”的累积,更是期待更大范围的“质”的提高的民意表达。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美好需要”还会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从而在“质”上提出更美好的愿景。
有“时”的美好生活
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时间是美好生活实现的自然条件,其不可逆特性决定了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一定要寻得属于自己可以支配的自由时间,在物质满足的前提下,可支配的私人时间越多,意味着生活品质越高。闲暇是一种生活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提出,“创造出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是财富整个发展的基础”。例如,人们自觉用高效的办公效率换取不必加班的自由,而超越了生存论意义上的自由闲暇意味着不必为是否需要用加班来换取生活必须品而犹豫不决。前些年,发达国家工人不能理解中国劳工的自愿加班行为,就是对闲暇时间与私人生活质量相关度的理解出现了不同,原因还是在于不少中国劳工家庭的基本物质需要必须用更多时间来换取。时间的不断解放,本质上是人民物质需求不断得以满足的体现。未来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之所以值得我们向往,其一便是因为那时在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下,人们将获得更多自由支配的闲暇时光。
有“雅”的美好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优雅的美好生活要从努力、担当、责任、教养与理想等多方面来体现。有了“质”的变化,也就伴随着“雅”的需求。政治稳定让人安心、国家强大使人从容、国际地位提升令人自信。学有所教而又能靠知识改变命运,创造财富,提升生活品位、陶冶高雅情趣。人民的新需要有雅有俗,雅和俗是有界限的,国家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破解生产力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难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但是,决不是迎合低俗品位、放纵甚至诱导低级趣味。培养塑造一个民族美好而适度的高雅需求,是保证国家永续发展的人文张力。“家有黄金万吨,一日不过三餐;宅有广厦千间,床榻只需三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干正事,纵容个别人低俗、劣质的生活需要却是办坏事。例如,文艺作品应该书写奋斗者的幸福人生,丰富大众业余文化生活,而不是迎合市场口味,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搞无节操直播,委身于做金钱的囚徒。应引导人民需要,端正消费理念,塑造优雅氛围,夯实精神防线,抵制各种庸俗、腐朽思想的侵袭,增益消费中的文化含量与精神质地,实现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共“富”,这些才是更值得赞扬的美好生活需要。“雅”的美好生活需要正确追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劝勉青年人,“要如饥似渴、孜孜不倦学习,既多读有字之书,也多读无字之书,注重学习人生经验和社会知识”;“要在自己所处的时代条件下谋划人生、创造历史”。
有“界”的美好生活
从实际分析,民主、公正、自由、法治是受国情制约的,环境质量的提高与财富的增加等美好需求也需要一个渐进满足的过程,必须服从于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具体国情,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甚至歪曲错误的“非美好需求”。心中有畏、有戒、有界,才能实现美好生活,一旦越出界限,不仅不能实现美好,更会葬送美好。对于民主、自由、法治的需要,应该接受社会主义制度框架的约束,要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上来正确审视西式民主主张,研判主张完全市场化、私有化与自由竞争颠覆公有制背后的吊诡。自然之霾演进为“社会之霾”注定是别有用心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建基于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初阶阶段和国际地位,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发展逻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于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政治语境,展示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体现出中国风格与中国气派。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唯有参与美好生活的共建才能实现美好生活的共享,人民向政府、个人向社会、自己向他人的单向索取,没有互惠与反馈,注定无法兑现美好。幸福属于奋斗者,人民既是美好生活需求的主体,也是参与为他人和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的客体。按照市场交换的原则,不能为他人创造幸福,就无权享受幸福。人民群众作为美好生活的追求者,也必须是他人美好生活的提供者和支持者。立足国情的现实创造人民美好生活,既要增量提质,更要懂规守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