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广州市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污泥每天约300吨;河北宁晋县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偷排废水、擅自填埋堆存危险废物;湖南邵阳市威凌公司废弃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江苏盐城市辉丰公司非法处置转移危险废物、偷排高浓度有毒废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违法堆放固体废物;湖南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鸿升纸业未淘汰整改、擅自恢复生产……
在连续密集通报的这几起案件中,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让人触目惊心,而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与整改不力、对百姓举报诉求置之不理等现象更让人义愤填膺,可以想象,长期生活在污染地周边的百姓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了怎样的影响。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这部被媒体称为“长了牙齿”的法律,寄托了百姓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捍卫绿水青山的美好愿景。而新法的威严能否得到显现,关键还在于实际的执行情况。假如都像上述这些案件中一样对违法企业放之任之,不去较真、不敢碰硬,那么污染问题只会日积月累、不断扩大,违法企业只会心存侥幸、愈加嚣张,而新《环保法》的威严也将受到挑战并因此失去它应有的意义。
生态环境部此次对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集中通报,对违法企业亮出利剑,对监管不力、整改不力等现象作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启动督察问责,彰显了对环境问题较真、碰硬、不解决不罢休的坚定决心,也再次强调了环境执法应有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环境执法必须要敢较真、敢碰硬,惩治违法行为必须要下决心、出重拳,只有如此,方可伸张社会正义,清除那些长期存在的污染毒瘤,震慑违法企业和顽固的地方保护主义,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