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严管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卫护英雄烈士,人人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祖国是人民最坚实的依靠,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
文化和旅游部此次依法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作品单位和发布平台,足以表明,应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对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文化产品将依法严惩,一个也不放过;对于制作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单位和不落实内容自审主体责任的平台网站,要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极少数人受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影响,讽刺崇高、消解价值,对英雄肆意玷污、污蔑,使民族精神得不到尊重,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流量至上”错误观念作用下,“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视频,通过其自营网站提供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的网络动漫产品,最终受到依法查处。之前,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对谢勇烈士进行污蔑,也遭到检察机关起诉。前段时间穿日军服装参加婚礼开道事件在互联网上也是沸沸扬扬,最终受到行政处罚。
总之,任何地方都不能成为诋毁英雄的藏污纳垢之地,对于这种丑化、诋毁英烈现象,必须用法律武器来解决,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不仅仅会侮辱烈士和英雄的人格利益,更将扭曲公众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若任由其发展下去,不仅会伤害民族感情,更会带来信仰崩塌,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必须坚决对其说不。
文化和旅游部部署从快从重处罚丑化恶搞烈士行为,这既是在依法保护英雄烈士,也是民心所向之举;既加强了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又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惩处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任何地方都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肆意诋毁丑化英雄烈士,否则就将受到严厉惩处。也唯有如此,才能重塑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作者系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