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建楼梯起纠纷 法院执行获点赞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02 09:10:50

中国日报网8月1日电 8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第十三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对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石狮市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等三个法院的执行活动现场进行全媒体直播。中国日报网等40余家媒体参与报道。

上午9时,福建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正式开始,记者全程见证了福清市法院今日执行行动全过程。截至今日上午十点,福清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对3名失信公职人员的拘传任务,随即驱车前往龙田镇上薛村凤凰山处理相邻权整改楼梯纠纷。

通行道路加建楼梯邻里起纠纷

福清法院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薛叶兴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该村两座房屋东向共用一条道路。由于被执行人拆除旧房重建,在双方通行的道路上加建楼梯,给申请执行人通行和生活造成不便,申请执行人上诉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现福清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整改外置楼梯。

当时申请执行人也在现场。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他提到曾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未果,福清市信访局、龙田镇上薛村村两委等也曾协调化解,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此前也曾至少6次到现场协调拆除部分楼梯,但均未得到被执行人的配合,最后福清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今天上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监督下,工人对外置楼梯进行了整改,并清理了整改外置楼梯产生的垃圾。

法院强制执行获点赞

执行活动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告诉本报记者,今天看到福清法院投入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去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矛盾,让大家都看到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担当,福清法院执法过程是人性化的,也是在维护法律的正义,我觉得法院做的非常好,让群众在身边的案件里感受到公平正义,。

见证现场执法过程的人大代表表示,相邻通行关系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进行处理,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害。此类案件的强制执行,不仅有利于引导乡村和谐风尚,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