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对涉及疫苗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8月16日新华社)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让孩子健康成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孩子事情无小事,更何况是关乎疾病预防的接种疫苗出了问题。此次疫苗事件问责包括了在中央、吉林省食品药监部门工作、与长春长生一事相关的现任和曾任的领导干部总计42人。被问责的7名部级干部中,4名被去职,1名被立案,还有1名作出深刻检查。由此可见,此次问责力度颇大,目的就是为了重典治乱,去疴除弊。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这起问题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个别工作人员渎职的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疫苗的重大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
教训很深刻,必须以此为鉴。当然,医药卫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来不得半点马虎。不仅仅是疫苗,任何药品都不能出一丁点事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对那些利欲熏心、无视规则的不法企业,对那些敢于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严厉打击,从严重判,决不姑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却从来都不会缺席。在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中,国家重典治乱、去疴除弊,已经凸显出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坚定决心。以此为鉴,我们更需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明晰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过程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唯有多措并举,方能还孩子一个健康,而这既是对家长负责,也是对祖国的后代负责。
(作者为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