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1日午召开的广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州市《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即将印发。
根据该实施意见,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还发布通告称,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55项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及被招录为公务人员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介绍,对待拒执行为,刑罚无疑是最严厉的手段。尽管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上升到刑罚手段,但对于所有的失信行为,法院都不会轻易放过。广州法院通过民事制裁和社会信用联合惩戒,一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三重惩戒网络已经建立。
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对于拒不申报财产,或者迟延报告、虚假报告的,法院将一律采取罚款措施。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罚款数额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被执行人是公司、单位的,罚款数额最低5万元,最高100万元。”
据统计,今年1-7月,广州全市法院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共247人,其中210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执行标的额2300多万元。
上述通告还规定:“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法院将向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其失信情况,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编辑:张佳伟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