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助推“全球治理”新发展

作者:吕平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9-08 11:07:41

作者: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吕平

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发表讲话强调,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自2013年以来,中国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使蒙内铁路、中巴经济走廊等极具代表性的合作项目由“倡议”升华到“建设”阶段。通过分布于各大洲的项目,中国与一系列国家的协作由点及线,进而衍生出涵盖世界一半以上人口的全球合作网络。实际上,在西方国家主导的传统“全球治理”道路步入了驱动乏力、模式单一的发展瓶颈的阶段后,“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功推进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升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全球治理”向“自我发展”的新方案升级

“全球治理”作为一个冷战后兴起的全新概念,旨在应对难民、环境污染、跨国犯罪等由全球化衍生出的各类跨境问题。对于人类而言,在享受全球化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必须正视全球问题滋生的源头,方可为全球治理的成功奠定基础。必须承认,此前数十年西方国家在全球治理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处理欧洲、北美区域内部合作总体而言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这种建立在特定制度、文化基础上的协作在应对跨区域问题时则难免面临“削足适履”的尴尬。对于那些民族国家框架尚需稳固的亚非各国而言,内部的部落、族群、宗教摩擦与西方多党制生硬结合造成的纷乱令各国民众苦不堪言,为追求“善治”而引发的欧洲难民危机则成为这种“输出式全球治理”难题的真实写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希望,也充满挑战。我们不能因现实复杂而放弃梦想,不能因理想遥远而放弃追求。中国以“共同发展”而非“模式输出”带动各国民众在本国内部实现“善治”,谋求从全球问题的源头着眼,使各国民众得以在本国内部安居乐业,各国政府拿出更多资源改善民生,巩固各国组织框架,走上符合本国特色的建设方案。以发展为内核的“全球治理”部分突破了传统方案难于契合各国特色的难题,使之适应了复杂而又多彩的亚非世界,其意义与不容小觑。

二、“一带一路”建设为推动“全球治理问题”的早期控制、解决创造条件

自1500年大航海时代以来,西方国家始终是主导全球议题的“执牛耳者”,广大亚非以及中东欧国家虽然在20世纪获得民族独立,但却难以在国际舞台上获得与之比肩的发言权。正如冷战结束前后名噪一时的“霸权稳定论”一般,既有的全球治理驱动力量与行为主体实际上仍然是少数大国构建的霸权系统,而自我利益的实现就成为既有全球治理模式难以逾越的鸿沟。近年涌现的难民、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全球问题无一不是在波及欧美后,方才为时人所瞩目。而实际上,广大发展中国家早已苦之多年,却乏人关注,终至危害扩大而难于管控。

党的十九大中强调,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一带一路”建设不仅为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合作机遇,也为各方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引导相关议题走向提供了平台。2017年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为中国“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的有力证明。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利于中国与各方携手推进合作,更为全球治理议题的扩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提高自身话语权拓宽了道路。

三、“一带一路”建设为“全球治理”注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思路

“全球治理”所针对的大多针对国际关系中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10年以来,大国博弈再度激化,传统安全问题回温,分散了各国对全球治理问题的关注。一些大国甚至罔顾自身责任,不惜以邻为壑,采取如修筑隔离墙,退出国际多边合作框架等单方面行动,导致环境治理、非法移民迁徙等全球问题的处理陷入困境。以自身利益实现为最大化的政策动机正在对“全球治理”的合作思路产生巨大的冲击。

“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同沿线国家谋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如此旗帜鲜明地强调多边合作应对全球问题在这个大国博弈时代难能可贵。“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极大包容性的合作思路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对接,打通了两者融合的路径。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新思路,更具感染力、吸引力。包括联合国等全球治理平台对中国角色的看重正是对中国新思路肯定的具体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强调“同舟共济、权责共担”、“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一点一滴抓出成果”。显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注意到参与“全球治理”的成本、步骤的稳健,使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新思路、新方案的实践“行稳致远”,对“全球治理”模式的革新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