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阻断网络谣言,要不信谣不传谣

作者:彭扬 张琳 来源:光明日报
2018-11-07 20:33:03

“洋葱、柚子皮可除甲醛”“网传白糖加入工业酸,吃糖等于吃石灰”“房地产限购全面取消”“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最近,你被这些网络谣言忽悠到了吗?在人人有手机、处处可上网的时代,当虚假信息和谣言插上互联网的翅膀,谁能为它们的飞速传播踩下刹车?

健康、食品类网络谣言占据“半壁江山”

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办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自今年8月29日正式上线以来,已整合接入全国各地40余家辟谣平台辟谣数据资源3万余条。记者在平台对辟谣案例进行整理时发现,在当前划分的政治、社会、文化、健康、食品、科学六大类别中,健康、食品、社会三类虚假信息、谣言位居前三名。其中,健康类谣言从2017年7月至今共计辟谣400条,食品类192条。相关数据显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而针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整治全国各地都在积极行动,其中,浙江省从2017年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截至今年9月,已立案处罚4123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592起,追究刑事责任289起,刑事打击1459人,发现排除风险隐患7000余次;重庆市依法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15件,处罚没款70余万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处长方晓华在2018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中提出,谣言产生并得到广泛传播的最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压缩谣言传播空间的同时,还应强化科普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客观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多方联动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增加,便利的同时也让虚假信息有了更多可乘之机。针对危害越来越大、变种越来越复杂、藏身之处越来越多的网络谣言,各行各业正在通过辟谣、科普等形式相互配合,各种治理手段齐抓并举,各方联动、形成合力打一套网络治理的“组合拳”,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

中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有27家以国家部委为核心的指导单位,设置了部委发布、地方回应、媒体求证、专家视角、辟谣课堂等栏目,具备举报谣言、查证谣言的功能,主要强调联动——“联动发现、联动处置、联动辟谣”,这种多方联动和联合,在专家和业界看来,对于治理网络谣言非常必要。面对那些似是而非、面目模糊的消息时,现在多了个权威的新渠道,在这个平台上可以找到最权威的答案,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举报谣言,为网络空间清朗尽一份力。

在整合政府、专家等力量的同时,新技术、大数据的运用也至关重要。

记者了解到,2017年年初,百度成立了百度辟谣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实现谣言与事实论证信息的快速匹配,采用搜索页首条推荐的方式,网民有疑惑可以直接百度一下,以最经济的成本获得有效信息,以最便捷的方式分辨谣言。截至目前,全国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共在入驻网站和平台接受网民咨询举报81万余次,发布和转载法制宣传教育类、防范类等主题帖文35.8万余篇,其中发布网络辟谣信息5900余篇,并教育警示了一批发布轻微违法信息的网民。

与此同时,2018年6月,网易号平台上线“辟谣功能”,采用算法推荐的方式,对各种假新闻、谣言等进行查证和快速打击,邀请行业专家及业内资深人士用科学与事实对网络谣言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传播真相,粉碎谣言;新浪网则于7月20日上线试运营“捉谣记”频道,主要关注自媒体账号所生产的内容,监察各类内容是否存在失实之处。

造谣传谣应承担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阻断网络谣言,每个人都要尽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网络无疆,言论有界。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周晓明就此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同样受宪法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言论不受任何约束。不少法律专家认为,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之所以大,与违法成本太低有非常大的关系。

周晓明指出,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打击网络时代下的虚假信息与谣言,需要多个体系一齐发力,一是完善法律体系,二是要加快诚信建设。而作为老百姓一不要偏听偏信,二不要传播,第三也可以拿起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去举报,让更多人知道真相,这也是我们在互联网时代应尽的义务。

(光明网记者 彭扬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