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络强国,中国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作者:徐奇渊 来源:人民论坛网
2018-11-09 09:44:58

编者按: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11月7日在浙江乌镇开幕, 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信。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一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面对全球互联网的变化与挑战,中国将给出什么样的答案,世界正在期待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生产网络不断扩大,从一国走向多国,从多国走向最终的全球化。在此过程中,社会生产网络在空间上、行业间、甚至产品内部等各个维度变得日益错综复杂。与此同时,生产网络交换的重点内容也逐步从农业产品、工业产品、资金流,最终走向数据流、信息流。经济强国也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产业特征:农业强国、工业强国、贸易强国、金融强国。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信息流、数据流正在成为新的生产资料,同时也越来越直接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经济强国也将越来越多地依靠网络强国。

当今世界正经历信息革命,将带来生产力又一次质的飞跃,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中国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网络强国,中国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中国建设网络强国具有市场规模优势

网络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特点,网络中每加入一个新用户,它的规模收益就越大。我国拥有将近14亿人口,现有的互联网用户和手机用户都十分庞大,从孩童到老人,几乎人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我国所拥有人口优势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巨大支撑力,这是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都没有的先天条件。中国有阿里、腾讯这样的世界级互联网公司,这和中国国内规模巨大的市场密不可分。充分利用人口优势,发挥人口基数作用,可以使我国的网络强国建设事半功倍,对经济发展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

如今的网络时代早已不同于传统的免费互联网时代,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催生了各式各样的盈利模式。网络时代不会埋没任何人的才华,每个参与者都可以利用网络创造财富。他们既是互联网服务的创造者,也是互联网服务的享受者。因此,打造全方位的网络空间,扩大网络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可以使我国的市场规模优势在网络强国建设中发挥到最大程度。

建设网络强国对人才和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网络强国的特征表现为一国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强大的抵御网络风险的能力以及网络治理能力,在实现高水平的网络效率同时,也能够实现高水平的网络安全。无论是社会发展的何种阶段,人才、基础设施都是建设经济强国的两个重要支柱。前者的创新能力依赖于国家的人才培养和激励体制,后者则依赖于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监管和维护。网络强国的建设,根本上仍然需要依靠互联网人才队伍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一个微观企业而言,互联网首先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离不开一流的技术人才作支撑。经过二十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在互联网技术领域收获了喜人的成就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及专业人才。自2003年开始,中国申请的相关专利数量以10%的速度逐年递增。在市场需求激励之下,大量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涌向互联网企业,给互联网行业提供大量IT人才,年轻化的人才队伍更有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2017年,按照市值排行的世界十大互联网公司当中,中国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占据了其中四席。我国的互联网实践和创新立足于本国国情,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生产、生活已经和智能网络紧密联系在一起。不过,我国互联网科技人才的资源总量虽然较大,但是高端技术人才仍然是稀缺资源。

对一个国家而言,特别是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而言,网络强国的建设对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强国所指的基础设施,不仅仅包括狭义的电信、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互动的环节。网络基础设施还包括网络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以及与网络安全相关的相关设施。例如,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要致富,先修路”,而网络基础设施就是当今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

网络强国的实质是信息技术强国。网络发展以技术作为支撑,核心技术是制约我国建设成网络强国的最大难关。拥有了核心技术,才能拥有技术比较优势,从跟跑技术发达国家到完成“弯道超车”。核心技术的诞生,是要通过海量的试错试出来的。这不但要求科研考核机制要具有包容性,允许科研人员失败;而且还对融资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融资机制也要具有包容性,要能够容忍技术攻关的一再失败。因此,我们的科研考核机制要进行改革,从短期的、高频率的考核,转向较长周期的考核机制,从重数量的考核机制,转向重质量、重同行口碑的考核机制。另外,对融资机制而言,也要求发展股权融资、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改变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结构。

中国建设网络强国面临着与实体经济相互融合的问题

毫无疑问,互联网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同时,新技术会给传统产业带来冲击。网络经济的这种“创造性破坏”,也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比如零售服务业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有走弱的趋势。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种矛盾:一方面,和历史上的其他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一样,网络技术提高了信息流效率和生产效率,其做大的是整个经济产出的“蛋糕”。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分配问题,需要国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通过再分配来维护基本的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和互联网可以实现良性的互动,实现双方共赢。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发展研究室主任,澳门城市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