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作者:谭谟晓、李延霞 来源:新华网
2018-11-09 10:57:06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题:打好“组合拳”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新华社记者谭谟晓、李延霞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为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指明了方向。围绕座谈会相关内容,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充分调动信贷、债券、股权、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

记者:金融管理部门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树清:金融管理部门针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用实际行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助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稳”。稳定融资、稳定信心、稳定预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相关部门发文,提出多方面具体措施。截至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近四分之一,增幅还在继续上升。

二是“改”。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业绩考核与支持民营经济挂钩,优化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预计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能够圆满完成。

三是“拓”。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信贷、债券、股权、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

四是“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盘活信贷存量,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建立联合授信机制,腾出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

五是“降”。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督促金融机构减免服务收费、优化服务流程、差异化制定贷款利率下降目标。截至三季度末,18家主要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平均利率6.23%,较一季度下降约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别降低了0.28和0.85个百分点,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平均利率下降了1个百分点。

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记者:银保监会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曾提出“两增两控”目标,会不会针对民营企业提出类似的政策目标要求?

郭树清:银保监会在今年年初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目标。其中“两增”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是指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和贷款质量。

截至10月末,银行业已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总量不断提升,信贷结构趋于优化。

从民营企业的情况看,据不完全统计,现在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25%,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超过60%。民营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和其在经济中的比重还不相匹配、不相适应。

长远来看,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应该契合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应比重。因此,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我们也会设定相应的政策目标,让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记者:近期银行保险业在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方面有哪些举措?

郭树清:近期有几项措施,各方比较关注。

一是按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反应整体积极正面,本月下旬将正式发布,预计将可调动更多理财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

二是对出现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特别是面临平仓的民营企业,在不强行平仓的基础上,“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采取补充抵质押品等增信方式,稳妥化解其流动性风险。总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都能稳妥处理股权质押风险,没有出现平仓踩踏。

三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目前已有3只专项产品落地,规模合计380亿元。

让银行业金融机构愿意做、能够做、也会做民营企业业务

记者: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如何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郭树清:关键是要推动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愿意做、能够做、也会做民营企业业务。

所谓“敢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尽职免责、纠错容错机制,加快制定配套措施,修订原有不合理制度。

所谓“能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下放审批权限,单列信贷额度,确保对民营企业始终保有充分的信贷空间。

所谓“愿贷”,就是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经营特点,重新审视、梳理和修订原有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事民营企业业务的员工积极性、能动性。

——要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评价一个企业,不要看它的所有制,不要看它的规模大小,主要还是看它的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能力、技术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情况。要明确规定,银行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和内部考核方面,不得有任何所有制歧视。

——银行要建立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贷款流程管理优化、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下调转贷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等方式,缩短民营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合理管控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带动降低总体融资成本。

——继续深入整治银行业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严厉打击各种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银行对民营企业乱收费、转嫁成本、存贷挂钩、借贷搭售、克扣贷款额度、不合理延长融资链条等问题,要加大整改问责力度。

——要形成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合力,减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规范融资相关的担保(反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