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面向国内公开征集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8-11-10 12:05:16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中央文明办、中国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近日,活动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

公告要求,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易于传唱。

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从参选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供各地各部门使用传唱。

关于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中央文明办、中国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征集传唱活动分为定向征集和公开征集两种方式,现就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活动主办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凡具有相关创作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参选作品须为2013年以后创作,且未在国家级评选活动中获奖;

2.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

3.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易于传唱;

5.作品须为含有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并提供完整的歌谱,缺少完整小样或歌谱的不列入参选范围。音频文件可为MP3或WAV格式。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签署《报名表》和《承诺函》,并将《报名表》和《承诺函》传真至活动办公室。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函》;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和《承诺函》可在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下载。

2.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须包括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完整的歌谱和《报名表》电子版。截止时间以活动办公室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每人(单位)提交作品的数量不超过3首,同一作品不得通过多个单位或个人重复投稿。

3.投稿联系方式: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办公室,传真电话:010-83085245;电子邮箱:zyfw@wenming.cn。

四、遴选办法

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公开征集的歌曲中择优遴选30首作品,其中优秀作品10首,创作补助各1万元;入围作品20首,创作补助各5千元(以上创作补助需缴纳税金)。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原稿。

2.为提升歌曲质量,活动办公室会邀请有关专家和作者对入围歌曲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活动办公室对本次活动保留所有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央文明办

中国文联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18年11月6日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0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