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承和发展中推动新疆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进步

作者:刘海潮 来源:人民日报
2018-11-19 09:58:16

华夏热土上辛勤耕耘的各族人民在交流互鉴中共同缔造了上下五千年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当前,新疆各民族文化正处于历史最好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正带领着新疆各族人民努力创造美好生活,肩负着将中华文明提升到新高度的历史重任。博稽古今,审视时下。在延续文明中寻找历史坐标,在润物无声中追寻传承保护,在多样包容中探索文明发展,对于促进新疆地区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意义重大。

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瑰宝。新疆地区在历史上就是中华民族内生文明中的重要组成,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历史上,新疆各民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密切交流,产生了多元文化荟萃、多种文化并存、极具地域特色的中华文明元素。在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等各族人民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充实了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丰富内涵,成为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文化始终是新疆各民族文化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也是新疆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一方面,中华文化涵盖了新疆地区的各类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等所有领域;另一方面,中华文化为当代新疆各民族的文学艺术创作、新闻出版和网络文化等繁荣进步提供了丰厚沃土。实践证明,新疆各民族文化扎根于中华文明沃土,与中华文化主干及其他枝叶水乳交融、血脉相连、息息相通,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中华文化不可分割部分的新疆各民族文化,在新时期不断诠释着中华文明新的时代特色和意蕴。

在润物无声中有序传承和精心保护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大了有序传承和精心保护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新疆各族人民以中华文化继承人自居的自豪感。其一,重点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考古发掘成果丰硕。目前,新疆地区已基本建成文物保护网络,包括近200家文物保护机构和近万家文物点。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对高昌故城遗址、北庭故城遗址、惠远新老古城遗址等大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保护;同时,考古发掘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护臂、“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被等国宝级文物。其二,大力保护各类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专门机构保护新疆各民族古籍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收藏19种语言、28种文字的古代典籍文献,并抢救性整理出版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等古籍。同时,新建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的保护基地;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等民族文化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三,推动新疆各民俗文化共同发展。民俗文化具有持久的历史延续性,集中展现了新疆各族人民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新疆各类民俗文化在继承基础上得到发展,汉族的“元宵灯会”、柯尔克孜族的“库姆孜弹唱会”、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回族的“花儿会”等民族传统文艺活动精彩纷呈,争奇斗艳,展示了中华文化绚丽多彩的风姿。

依靠国家政策推动新疆各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国家积极发挥政策优势,长期实施政策倾斜并投入大量资源,有力地推动了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19个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推动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一,文化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加强文化立法,依法管理文化是推动新疆各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新疆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文化法制建设,落实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的法制化水平;出台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等。上述制度建设为新疆各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二,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保障新疆各民族的文化权利,中央和新疆地方政府不断提高各民族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建设各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新疆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持续繁荣,新疆文学艺术佳作纷呈,生动展现了中华文化魅力;促进文化、体育和民族医药产业实力逐步增强,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积极培植蓬勃发展的网络文化,引领了新疆地区向上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其三,文化服务成果更加丰富。在国家文化政策推动下,新疆地区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欣欣向荣,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代表性、高质量的优秀成果,已成为享誉全国享誉世界的歌舞之乡,极大满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公共文化领域,新疆地区的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1%和97.4%,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在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小说《天山深处的“大兵”》、诗集《神山》、话剧《大巴扎》、电影《生死罗布泊》等领域的20多部作品获得各类国家级奖项,杂技《生命之旅》《抖杠——担当》等获得国际杂技节金奖;在民族医药领域,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许多药材被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化研究项目。

总之,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和持续发展既要共担振兴中华文化的历史重任,也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保驾护航。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上,新疆各族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自己新的文化使命,在文化创造中铸就新繁荣,在文化进步中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