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安民之举、安国之策,就业持续稳定发展是改革开放最大成果之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我国就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就业总量压力巨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应该继续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着力解决不充分不平衡的主要矛盾,积极应对新现象、新挑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充分就业。就业持续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保障功能。四十年来,我国城乡就业总量从4亿人扩张到约7.8亿人,就业总规模增长了93%。其中,城镇就业人员总量达到4.2亿人,比1978年增长了346%,年均增速达到3.9%。四十年间农村人口比重从1978年的82.1%逐步下降到2017年的41.5%,乡村就业人员比重从76.3%逐步下降到2017年的45.3%,城镇已经成为主要的就业部门,服务业逐渐成为最主要的就业部门。2013年服务业超越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部门,2017年进一步提高到45%。城镇国有部门就业比重从改革开放之初的80%下降到2017年的15%以下。劳动者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的就业稳定发展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市场化改革是根本之道。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得益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坚定不移的市场化改革为就业繁荣发展注入内在动力。第二,城镇化战略是动力之源。城镇化几乎与市场化、工业化同步推进,传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被打破,大量低成本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成为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支撑。第三,个体私营经济是关键就业渠道。个体私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尤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下,新就业、新职业不断涌现。第四,全球化为就业扩展注入活力。通过全球贸易直接创造就业需求和工作岗位,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持续、高效率的就业和经济增长提供支撑。从长期趋势上看,自由贸易和全球化仍将是主流趋势,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发展有条件也有必要继续从全球化中广泛受益。第五,就业优先战略是重要制度保障。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就业优先战略的内涵不断丰富和拓展,就业优先原则要求全面贯彻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就业优先战略确保了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新时代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时期就业优先战略应该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积极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就业规模不断扩大、高质量岗位持续增加是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不断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实现高质量就业从长期来看要得到人力资本的支撑,有必要建立与新时代技能要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本积累体系,建设规模宏大的合格劳动者队伍。三是继续完善就业保护体系。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消除就业歧视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基本要求,同时新技术变革正在改变劳动与资本、技术之间的关系,利益再平衡需要加强制度实施和创新。四是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取向。不断创新完善与宏观经济政策协同、与现代经济体系建设适应的就业政策体系,全力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关键一年。就业形势稳定至关重要,就业工作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妥善应对过去几年化解产能过剩和地方债务风险过程中积累的潜在就业影响,积极做好就业转移、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二是关注贸易摩擦对就业带来的短期和中长期影响评估,对影响较大的局部地区和特定群体开展跟踪监测并出台应对方案。三是监测贫困人口和脱贫家庭的就业状况,继续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增强脱贫攻坚成效。四是关注边疆民族地区、人口净流出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就业形势,防止出现局部性失业风险。五是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同时关注退休返聘或再就业人员、农村迁移老年人再就业等新现象,落实相关就业政策。
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我们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 (作者程杰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