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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决定。自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起,新《消法》正式实施。7天内有“后悔权”、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缺陷商品召回制度、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入法……对比修改前后的条款,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的新《消法》亮点颇多。消费者如何运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我们请邢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结合案例对新《消法》亮点进行逐一解析,以便消费者更好地理解新《消法》,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