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2:部分商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案例:
今年1月,刘先生反映,他去年在沙河市某商场购买的电视出现了黑屏的情况,售后工作人员认为电视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让刘先生付费维修,但刘先生认为电视还在三包期内,售后应当免费维修。
新《消法》解析:
新《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12315解读:
新《消法》实行之前,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要想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得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新《消法》第23条第3款是此次修改的新增条款,破解了之前消费者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需要提醒广大市民,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