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支配资本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来源:光明日报
2015-01-07 10:00:44

  五

  把支配资本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要完善法治经济。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无论从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来看,还是从突出问题、人民期待来看,尤其从立法要切实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贯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是大力完善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搞市场经济,不是要搞“市场社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要使市场在社会生活中也起决定性作用。何况,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的规范和引导。可以说,在大力推进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源头在完善法治经济。“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依法治国切实去推动、完善法治经济,依法治国就切中要害,全面落地。法治经济切实去保障、支撑依法治国,法治经济就健康运行,蓬勃兴旺。这里,渗透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用和反作用的辩证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使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需要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必须以明晰产权、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必须以法治为依托,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还要及时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探索、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和能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上一页12345678下一页 上一页12345678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