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支配资本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来源:光明日报
2015-01-07 10:00:44

  六

  把支配资本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必须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实生活中,以下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

  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政府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要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必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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