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依靠人民
《建议》强调,“人民是发展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要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发展,既包括物质财富的增加,又包括精神财富的丰富,还包括社会的变革。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可以说,人民始终是发展的根本力量,是发展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发展依靠人民,首先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建议》明确提出创新发展理念,并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就是要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调动人民群众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就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创造,激发人民的创造热情,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发展的智慧和力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推进发展的主心骨,始终相信群众,紧密联系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依靠人民群众努力。要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发展经验,不断提炼升华,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让人民衡量评判发展成效。人民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成败得失必然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和评判。常言道:“人民心中有杆秤,是轻是重,一称便知;人民手中有把尺,是长是短,一量便晓。”《建议》明确强调“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就是让人民来衡量发展水平和质量。坚持人民衡量标准,就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尺,发展政策的出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听取群众的声音;发展措施的执行和进展,要积极向群众汇报,让群众知晓;发展成效要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使发展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群众检验。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最终体现在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上,而不是少数人受益。《建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把共享确定为必须牢固树立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这就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共享,就是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在内的人都能享受到发展成果。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重要体现就是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
大力促进共同富裕。共享的实质是共富。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在“全面”,这个“全面”体现在覆盖人群上是包括工人、农民等在内的所有阶级阶层,绝不让一个人掉队;体现在覆盖地区上是包括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等各个地区,全国都要迈入小康社会。《建议》明确要求“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促进共同富裕,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打好脱贫攻坚战,补齐短板、兜住底线,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建议》明确提出,今后5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共享内含着公正。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永恒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还存在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比如收入分配不公、阶层固化、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建议》始终贯穿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处处体现着公平正义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受多种因素影响,最主要的还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蛋糕”做大。《建议》明确要求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但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制度都是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按照《建议》提出的要求,努力解决影响有违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问题,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孙存良 祁一平 贺霞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