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权威专家重磅解读:新一轮振兴号角吹响,东北如何焕发青春活力

来源:人民论坛网
2016-05-25 17:07:45

【专家观点】

◆ 关于发展理念的创新 ◆

治好“心病”,打消畏难情绪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韩保江:东北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尽管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为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透支”了一定的体力,但其丰富的自然资源、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庞大的产业工人队伍,以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城市化程度,仍足以支撑其长期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因此,要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真正振兴,要彻底摆脱东北地区的经济低迷,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先治好东北地区各类发展主体的“心病”,打消畏难情绪,根除不作为或不想作为的心理,让东北地区的干部和企业家轻装上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

振兴东北特别需要加强“软实力”建设

美国查普曼大学传播学系教授贾文山:如果理念上不能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辟道路;如果制度上不能突破权力本位、计划思维,有效确立和积极依靠市场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如果文化上不能探索、建立现代文明价值,而是停留、徘徊在陈旧、落后的过去;任何地方的人才只会另择高地。振兴东北就是要加强“软实力”建设,建立具有鲜明时代和地方特色、富有现代文明价值内涵的文化体系,打造具有开放视野和开拓精神的公共形象。

“有中生新”、“无中生有”,推动新一轮东北振兴

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寅权:按照“有中生新”的思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东北地区的自然资源、区位条件、技术装备水平、科技人才等都有先天的禀赋优势。要充分挖掘潜力、培育优势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形成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支撑力的产业体系,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按照“无中生有”的思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要积极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抢占未来区域竞争和发展的制高点。在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攻关合作,共建产业创新平台和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 关于发展路径的探讨 ◆

实施大东北经济区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力臻:参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模式,将大东北经济区协调发展作为国家级发展战略。大东北经济协调发展,可以打破行政区经济的界限,形成统一的大市场,进而用市场化手段发展中国最现代的大装备制造业、大农业、大林业和大牧业。东北在地理环境和位置上浑然一体,具有经济一体化的区位优势。东北经济一体化运作,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统一的区域大市场形成、促进区域内外的生产要素流通,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围绕衣、食、住、行、玩进行产品开发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李政:对于“衣”,即服装产业,东北地区可以发展冬季服装品牌、运动及户外服装品牌,不能因为属于轻工业就不去发展。对于“食”,即食品产业,要在绿色、有机、无公害上大做文章,积极发展食品深加工业和现代农业。对于“住”,要打造智能家居,满足老龄人口特殊需求。对于“行”,涉及交通运输服务业、汽车和高铁等交通工具产业和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玩”,涉及文化创意、旅游、消费电子等诸多新兴产业,每个产业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东北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资方向,可以用两句话加以概括,即改造老企业,建设新企业。提高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中小企业,是重振东北中小企业的重要措施。有些人认为,不能再以扩大投资拉动发展,必须靠创新和提高科技水平拉动发展。其实,提高科技水平也少不了投资,而且要比过去有更多的投资。所以,问题不在投资本身,而在于投资方向。同时,加大中小企业的科技改造,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可以缓解国民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而且不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因而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改造的投入,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来说,既可以解近忧,又可以除远虑。

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东北地区的整体振兴与当地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成功转型息息相关。在当前地区发展形势影响下,转型发展更是举步维艰。应该在积极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较强的扶持政策和指导措施,包括: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启动东北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积极推进沉陷区土地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资源枯竭城市棚户区改造基金;给予资源枯竭城市先行先试权限;创新资源枯竭城市人才引进模式;创新考核机制。

谨防东北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高明华:国有股东的权益保护主要涉及国企改革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保护问题,或者说,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理的方向是应该在合规前提下,降低受让方条件,征集更多经营水平高的受让方,避免指向性的受让条件。通过多个经营水平高的受让方的竞价,最终确定受让价格。此外,从实际情况看,东北国企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并不尽如人意,这意味着东北国企对民资的吸引力严重不足。如果不努力提升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水平,东北的国企改革恐将继续处于全国“拖后腿”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