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前进”的改革发展大方向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6-06-05 14:46:1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改革既要往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这一科学论断,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关于改革发展性质、目标、依靠力量和评价标准认识的又一次升华,也为全面深化改革中自觉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提供了根本遵循。

“两个前进”是社会主义改革性质、方向的深刻揭示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机制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这样两方面的特定性质与目标,决定了改革发展既要增添发展新动力,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使社会主义激发创造活力的制度潜力得到深度发掘;也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广大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使社会主义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两个前进”集改革发展方向、目标的全部要义于一体,是社会主义改革性质、目标的深刻揭示。

“两个前进”科学论断对改革性质、目标的深刻揭示,还在于它把改革所具有的“自我修复”功能和改革所坚持的目标定位统一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一方面,“往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表明了通过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的结合、当今时代发展大势与中国现实发展要求的结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通过自我修复,自觉地摒弃高度集中、自我封闭的计划经济模式,走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活力之途;另一方面,“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决定了通过社会主义的制度性统筹、协调和调控,保证改革发展的任何部署、任务、手段和举措,都能够立足于人民群众利益之上,都必须有利于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不断增多。

所以,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建立、建设和逐步完善,是一个有机的过程。中国社会历史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认可,决定了任何偏离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的“邪路”都是不被允许的;时代发展潮流和实践发展结果对改革开放创造性的肯定,决定了任何意义上故步自封、僵化保守的“老路”都是不能接受的,这是“两个前进”科学论断揭示改革发展性质、目标告诉我们的基本结论。

“两个前进”是当代中国改革发展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

邓小平同志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从关于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鲜明立场,再到习近平同志关于“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等深刻认识,围绕的都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党中央和党的领导人在这一问题上的反复强调,既反映了问题本身的重要性,更表明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两个前进”的科学论断在系统总结当代中国改革发展进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这样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科学回答。

一方面,实践证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经验。在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将我国社会推至各种各样“邪路”“老路”上去的企图和势力从来没有减少过,围绕“邪路”“老路”开出的方剂和路线图也始终没有间歇过,而反映各种“邪路”“老路”的思潮、流派和主张,也确实给我们的发展留下过深刻的教训。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就是在汲取世界的和本国社会主义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抵制了诸如“休克疗法”“新自由主义”“多元政治”“第三条道路”之类的种种诱惑,通过高扬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旗帜,创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与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巩固。另一方面,改革发展必须“往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的论断告诉我们,30多年改革发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怀疑甚至否定改革开放、不承认甚至诋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倾向,一直是干扰改革发展的重大阻力。党中央能够带领亿万人民群众从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空前低潮中找到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到十八大骄傲地宣称“三个自信”;从当年甚嚣尘上的“历史的终结”,到现在世界范围内对“中国经济增长之谜”和“中国模式”研究的热衷,靠的就是义无反顾地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创新。所以,离开了“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改革发展只能步入迷途;离开了“往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我们就只能被时代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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