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利民 学以明德

来源:人民日报
2017-04-24 09:22:34

(原标题:学而利民 学以明德(知识分子风采))

开栏的话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分子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广大知识分子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发挥着特殊作用,作出了历史贡献。从今天起,本报开设“知识分子风采”专栏,集中报道一批积极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良好社会氛围。

4月的中国人民大学,春暖花开。在明德楼一间不大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被成堆书籍包围的王利明教授(上图。资料照片)。他从中抽出一本送给记者:“这是我刚出版的英文版《中国合同法》,目的是向世界介绍中国市场经济法治的进步。”

如今已是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的王利明,每天仍笔耕不辍,工作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这种治学和工作的节奏已经保持了数十年。

心怀法治梦想

40年前的1977年,在江汉平原的田野里,王利明到农村插队,起早贪黑挥汗荷锄。但与地里一块儿干农活的少年相比,他有所不同:无论走到哪里,怀里总揣着一本书,劳作之余,翻上几页。入夜了,别人早已睡下,而他却点燃油灯,打开了书本。正是在这一年秋天,被“文化大革命”中断10年的高考制度恢复,消息从北京传来,石破天惊,彻底改变了这位爱学习的少年的命运。

“改革开放,是改变中国历史的大事件,也是改变每个中国人人生轨迹的大事件。那时,年轻人有了上大学的机会,都很珍惜,对一切充满好奇,对知识更是如饥似渴。”谈起40年前的经历,王利明感慨尤深。1981年,王利明获得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有着特别的家国情怀,王利明从学习研究民法开始,就有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的信念,就怀着在中国实现法治的梦想。

1988年,王利明赴美国密歇根大学,在美国著名的财产法教授欧林·布劳德的指导下,专攻英美财产法和侵权行为法。他一边广泛学习,一边深入思考:美国作为超级大国,其法律制度对中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有哪些启示?

“研究越深越感到,中国要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必须走法治之路。搞法治,中国亟须大量法治人才。”王利明说。

1990年1月学习期满后,王利明谢绝了美国朋友的挽留,按期回国。回国前,他利用积攒的生活费买了3箱英文书籍,回国后,他把这些珍贵书籍全部送给人民大学法律系资料室。

艰苦玉汝于成

王利明求学访学的时期,刚好经历了我国从恢复民主法制建设到提出依法治国方略的时代。

1984年,适逢我国酝酿、起草《民法通则》,其主要起草者就是王利明的博士生导师佟柔教授。王利明协助导师就《民法通则》中涉及的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开始形成自己对民法体系及各项制度的看法和认识。

“我很怀念佟柔教授,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老一辈中国知识分子历经磨难,初心不改,始终胸怀大局、心有大我的人生境界。”王利明说。

历史给了王利明这一代知识分子跑马拓荒的机遇,也给了这一代知识分子筚路蓝缕的艰辛。

女儿刚出生时,王利明承担着两个班的教学工作。每天早晨,他5点钟起床,挤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赶往学校。现在,王利明已经形成了这样的作息习惯,每天早晨不到7点就到办公室了。就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完成了著名的《民法新论》和《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成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法学研究生的必读书目。

“中国知识分子有在艰苦环境中玉汝于成的精神。相比上个世纪为新中国革命、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拥有了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正赶上国家跨越发展的机遇。大家都很拼,都想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作一点贡献,这也是当时知识分子普遍具有的家国情怀。”王利明说。

1998年8月,当王利明受教育部的委派,以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的身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时,距他第一次访美已过去10年。此时,中国已经成为经济高速发展、法治长足进步的国家,而王利明也不再是10年前那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他已成为国内法学界享有盛名的法学专家了。

报国襄助立法

1998年,王利明出版了他的新书《物权法论》,把长期以来对物权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进行总结,并为此后的物权法立法奠定理论基础。也是从这一年起,王利明连续当选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律委担任委员。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5年,正是我国法治建设突飞猛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的时期。

这期间,王利明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起草。为起草好这些在民法领域起“四梁八柱”作用的重要法律,他带领团队提出专家建议稿,为立法机关提供重要参考。他还三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表达自己的见解。

“襄助立法,是每一个法学学者的责任和使命。能用毕生所学报效国家,是人生幸事。”王利明说。

2002年起,《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文库》陆续付梓,至今已出版十三卷,四次获得中国人文社科最高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一等奖。他撰写的《民法总则研究》荣获2004年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在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为民法总则的制定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他为人格权立法鼓与呼,力图改变传统民法历来沿袭的“重物轻人”的传统,构建新的民法体系。

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等行政职务后,王利明又致力于现代大学教育,“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现代法治人才。实现中国梦,需要一大批学而利民、学以明德的知识分子。”如今,王利明的学生遍布学界和实务界。每当学生取得成绩时,他都由衷感到欣慰。“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知识分子要一代接着一代干。”王利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