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政务处分法构筑起惩治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
“不能”,强调制度、治理。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另一方面,完善监督约束,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使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跟踪督办巡视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各监督检查室履行监督推动巡视整改职责,优先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制定出台《省纪委监委机关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履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促进“四项监督”贯通衔接。
在工作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把巡视巡察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内蒙古自治区是露天煤矿之乡,全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然而,过去一段时间里,乌金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给本该是蓝天白云的草原笼罩了层层“阴霾”。
2020年2月,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全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从规划立项、登记注册,到企业改名、股东变更,再到股权交易、矿业权转让,紧盯各个环节深入核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对自治区领导干部亲属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情形、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的禁止行为、退出机制、日常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案促改的一个生动截面。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处陈刚案推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对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问责推动江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疫情防控监督问责促进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完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