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传播着一则关于某“超一线男星”在澳门赌博的传闻。
据称,该男星在澳门永利皇宫贵宾厅连续多日豪赌,最终输掉了高达10.3亿元的流动资产,并不得不抵押其拥有的三处豪宅和一架私人飞机来偿还债务。
这一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11日,周杰伦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传闻所有内容均与周杰伦无关!
在此之前,微博CEO王高飞在回应这一传闻时也表示,经过AI分析,该传闻缺乏实质性证据,且信息源主要来自匿名账号和营销号,存在动机和逻辑上的漏洞。
那么,匿名账号和营销号传播未经证实的传闻,是否构成侵权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如果传播的内容是虚假的,且对特定个人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公众应对谣言需兼具理性思维与法律行动力:
首先,对于未经官方确认或来源不明的信息,要保持警惕,不轻信、不轻易传播。关注政府部门、权威机构和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以官方消息为准。
其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网络管理规定,不参与制造和传播谣言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识到谣言传播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最后,对于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谣言,可以通过“12377”网络举报平台或社交媒体内置投诉功能,要求删除谣言内容并封禁账号。
不传谣是底线,会辟谣是能力,敢维权是权利。网络空间的清朗,离不开每个网民的参与。我们既要管好自己的指尖,不做谣言的 “二传手”,也要勇敢举报不实信息,让法治力量成为真相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