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松委员调研发现,一些法院案件裁判文书由院长、庭长签发的比例较高,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质量。
“建议建立权责明晰审判权运行机制,减少庭长乃至院长审批的裁判文书数量,确保法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各级法院都要严格落实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消除审判权运行机制行政化问题,同时科学设置审判组织,合理界定各类审判组织的职权范围,理顺各类审判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法官积极性。”李修松委员说。
如何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一直是刘铁流代表关注的问题。两者不衔接,导致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范围不清,“以罚代刑”时有发生。
刘铁流代表说:“国务院应会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审计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民革广西区委会主委刘新文委员带来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制度的提案。她指出,司法鉴定往往对案件处理具有决定性影响。但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仍然存在重复鉴定多、鉴定效率低、“商品化”严重等问题。
“应该完善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实施程序、运用程序,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刘新文委员强调。
全民守法:法治社会的基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代表告诉记者,早在1998年,村里就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一套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的民主管理体系,汇编成了《方林村村民自治章程》,形成了一整套的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机制。
在方林村,各种普法宣传栏、展板随处可见。方中华代表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了效果。
许多代表委员表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非常重要。
“法治连着你我他,如同空气,你可能不会时时刻刻意识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可能窒息。只有全体民众都尊法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坚实基础。”这是明经华代表的感受。
南京外国语学校教科室主任朱善萍代表认为,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新十六字方针中,很重要一个方面就是全民守法。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少年儿童群体尤其不容忽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可以说讲到我心里去了。”朱善萍代表说,“惩治违法犯罪很重要,预防违法犯罪也很重要。当务之急是要集优秀教育家和法学专家之力,尽快编制出一套既有专业水准,又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且容易为中小学教师所驾驭的法治教材。”
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色音图代表看来,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重视基层法治宣传工作,借助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新媒体,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老百姓快速准确地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