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王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5-11-24 15:02:2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再次重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随着实践的探索不断深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及有关中央全会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和不断丰富完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实践上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规模实力明显提升,活力进一步增强,主导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扩大。2014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1万亿元,净资产35.6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上交税金3.8万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41倍、73倍、38倍、65倍,进入世界500强的94家大陆企业中有84家是国有企业。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税收超过50%,新增就业达到90%,在支撑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对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深刻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大意义,必须全面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主要目标、基本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上来。

(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保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只有保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奇迹。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至7800美元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全球仍排在第80位左右,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消除贫困任务艰巨。总体看,我国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多种所有制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是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要。

(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支柱。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首要的就是坚定制度自信,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决不回头去搞“一大二公”“纯而又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决不能搞私有化、“去国有化”。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使国有企业全方位融入市场经济。要营造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二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支撑、分工协作为基础的产业集群,推动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有利于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和表率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增加收入的良性互动发展;有利于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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