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5-12-22 10:05:39

依法开展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依法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逐步建立了ICP备案信息、IP地址使用信息、域名信息相关基础数据库,互联网信息服务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完善,相关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逐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指导督促网络媒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发布、违法信息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开展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治理,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微信公共账号,开展整治网络传播“九大乱象”专项行动,刊发虚假新闻信息、恶意篡改标题等网络传播乱象得到遏制。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开展“铲除网上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有效斩断网络暴恐传播链条,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整治网络欺凌暴力、“黑网吧”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三、加速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各项成就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需求相比,当前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不少差距。比如网络空间立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待加强,现行立法效力等级不高、及时性针对性不足、存在立法碎片化和制度老化问题,制度体系有短板、制度规定有漏洞;网络执法不够规范,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网民依法上网意识和网络文明素养还有待提高等。面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网治网,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网民守法,全方位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加强网络立法。积极落实网络空间立法规划,推动《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早出台。借鉴国际先进网络立法经验,加快起草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推动传统法律适用延伸至网络空间,对于传统部门法中涉及网络空间相关法律问题的,分类梳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与网络专项立法共同形成健全完善的网络空间法律体系。

严格网络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应牢固树立依法治网意识、提高网络空间执法水平、规范网络空间执法行为、依法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全面落实网络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责任,建立网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持之以恒重点治理各类涉及互联网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新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侵害人身权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赌博、诈骗、侮辱诽谤、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

促进全网守法。“法立于上而俗成于下。”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变成自觉行动。一是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指导网站和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成为尊法守法、依法办网的践行者。二是加大网络法治宣传力度,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网络意识,提升网民遵守网络秩序、端正网络行为、注重权益维护的网络素养,引导广大网民尊法守法、依法上网。三是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王佳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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