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国站稳“世界第一阵营”

来源:瞭望
2016-02-29 21:13:04

总体评价:

“十二五”规划完成率96分

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依据,就是具体衡量落实和执行“五年规划”的实际情况。

这里我们将国家治理目标锁定为“五年规划”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七大目标)和具体指标(24个主要指标或28个实有指标)。这就成为评价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作为评价国家治理绩效的客观依据。

为此,采用对可量化、可衡量、可检测指标完成率来客观地衡量,主要采用“目标实施一致性评估”方法,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连续多次的第三方独立评估。这里进一步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第三章给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为依据,计算总体完成率、未完成率以及超额完成率,进行打分。

一是按24个指标计算总体完成率,有23个指标均完成,总体完成率为95.8%;只有一个指标没有完成,即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了2.1%,没有实现2.2%的预期性目标。

二是按实有28个指标计算总体完成率为96.4%;其中已经超额完成或预计超额完成的指标有24个,占85.7%;完成的指标3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森林覆盖率(%)、占10.7%;未完成的指标1个,占3.6%。

这里我们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与“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相比较:一是“十二五”规划总体完成率最高,“十一五”为86.4%,“十二五”为96.4%;二是“十二五”超额完成率最高,“十一五”为62.5%,“十二五”为85.7%。

实证研究表明:“十二五”规划所规定的七大目标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所列出的24个量化指标,总体完成率高达96分左右,只有一个指标没有完成,明显高于“十一五”规划的总体完成率(为86.4分)。

这反映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绩效在实践中会不断提高、不断改善。同时也表明,在设计“十二五”规划目标和指标时,不仅应充分考虑到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而且应当务实充分留有余地,是比较科学的、相当专业的。从哲学意义上看,总体完成率的高低也反映了主观与客观、目标与执行之间的相对一致性,这本身就是最好的国家治理学习曲线,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才能越做越好。(文/胡鞍钢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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