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三座大山”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

作者:李慧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6-03-13 18:34:19

3.界定“政商关系” 突出“亲”“清”内涵

●杨和荣代表(广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秉承“亲”的态度 严持“清”的操守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个字阐述当代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法治经济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与伦理,体现了党中央对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亲”,体现了党中央对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性、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的鲜明态度;“清”,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严格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秉承“亲”的态度,严持“清”的操守,努力将两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鱼水情深、恬淡如菊”的政商关系。“亲”“清”二字,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商关系的生动诠释和形象概括,体现了二者之间既相处“亲密”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状态和内在关系。

(光明日报记者周仕兴采访整理)

●徐冠巨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传化集团董事长)

新型政商关系消除企业顾虑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清晰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消除了企业家与政府官员、领导干部交流中的一切顾虑。“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我感到,依法合规办企业,诚实做人,干净做事,这正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底气。我们要进一步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致富思源,积极投身扶贫攻坚等国家战略中,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光明日报记者杨君采访整理)

●陈世强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依靠法治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界定新型政商关系,十分精辟。政商之“亲”,在于为了推进改革、发展经济的共同目标而坦诚相待、紧密合作。这种“亲”应该是真诚互助的,尤其在今天企业家感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特别需要政府官员“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用对待亲人的心对待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同时,这种“亲”也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清”。

做到“清”,就要坚定公心、消灭私心,政府支持企业要清清白白、光明磊落,企业对待官员也要遵守法纪、恪守正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依靠法治的力量,让政商之“清”内化于心,形成一种自发而强烈的文化追求。

(光明日报记者杨君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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