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 | 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

作者:刘振民
2016-04-08 15:59:28

  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活动,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全球治理理念,同时倡导和而不同,允许各国寻找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应对之策。这些主张蕴含中华文化智慧,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与呼声共鸣共振,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球气候治理观。

  一是合作共赢。中国文化的精髓强调“和合”,追求和谐、和平、合作、融合。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面对气候变化威胁,各方应休戚与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和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都不会有出路。中国主张各方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共迎挑战,共商应对气候变化大计,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各国还应挖掘气候变化合作潜力,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二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一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追求。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淮南子》中说,“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公平的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是传统社会的根本法则。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和应对能力不同,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强调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正是为了维护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公平正义。

  三是包容互鉴。“和而不同”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大智慧。孟子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情和能力都不同,很难用一个统一标准去规范。因此,中国主张各国间加强对话,尊重各自关切,允许各国寻找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应对之策。《巴黎协定》最终确立的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自下而上”的减排机制,正是这种包容精神的体现。

  在上述理念的指引下,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不断加强同发达国家对话合作,为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倡导全球绿色发展、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中国积极开展气候外交,为国际多边进程提供推动力。中国充分发挥大国影响力,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不断调动和累积有利因素,为推动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发挥关键作用。近两年,中国先后同英国、美国、印度、巴西、欧盟、法国等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就加强气候变化合作、推进多边进程达成一系列共识,尤其是中美、中法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的有关共识,在《巴黎协定》谈判最后阶段成为各方寻求妥协的基础。巴黎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以负责任和建设性姿态,全方位参与各项议题谈判,密集开展穿梭外交,支持配合东道国法国和联合国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中国继续通过“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77国集团加中国”等谈判集团,在发展中国家中发挥建设性引领作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和共同利益。另一方面,中国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保持密切沟通,寻求共识。中国提出的方案往往代表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切实可行的中间立场。在巴黎大会结束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和法国总统奥朗德分别给习近平主席打电话,感谢中方为推动巴黎大会取得成功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如果没有中方的支持和参与,《巴黎协定》不可能达成。

  中国大力推进南南合作,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针对不少发展中国家经济和基础设施落后、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威胁且应对能力薄弱的问题,多年来,中国通过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了积极支持。自2011年以来,中国先后投入4.1亿元人民币帮助数十个国家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联合国有关峰会时宣布中国将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巴黎大会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表示,中国将于2016年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这些合作倡议是中国在气候治理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无私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义举。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南南合作政策和措施,体现了中国始终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的外交理念,表明了中国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国际关系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