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日本侵华战争中的法西斯暴行
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灭绝人性、丧心病狂,各种残暴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对中国人民进行骇人听闻的屠杀、迫害、奴役和摧残,犯下了累累法西斯暴行,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最残暴、最丑陋的黑暗一页。
一、制造大量屠杀与迫害惨案
1.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对日军侵占南京后所犯屠杀、奸淫、纵火、劫掠等暴行的统称,是日军侵华暴行中最野蛮、最凶残的典型事件。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后,为了摧毁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达到迅速灭亡中国的目的,公然无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进行了惨绝人寰的血腥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统帅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的。在日军进攻到南京郊外时,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即命令所属部队“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并在1937年12月7日亲自起草的《攻占南京城要领》中,规定“各师团以一个联队为基干的部队进入城内进行扫荡”。从东京来到南京前线的新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亲王,在听取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关于日军“已攻破了南京城周围所有的环形防线,约有30万的中国军队就要被包围,逃不出南京城”的报告后,立即签署了“机密,阅后销毁”的密令:“杀掉全部俘虏”。据此,攻入南京城的日军华中方面军所属各部,对已放下武器、失去战斗力的士兵以及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实行了震惊世界的大屠杀。原第16师团第20联队上等兵东史郎在日记中写道:“眼前是狂人怒号的巨大地狱……现在,我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一头狂吼的野兽。”
据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的死刑判决书中确认:“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日军进城后,除了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任意枪杀之外,用尽了惨无人道的杀人方法。例如: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阴户或肛门等等,无所不用其极。更有甚者,日军还展开了骇人听闻的“杀人竞赛”。据1937年12月日本《东京日日新闻》报道:“向井(敏明)少尉与野田(毅)少尉,举行杀人的友谊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就算赢了锦标,在(12月12日)他俩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个,野田已杀了105个,两个人拿着缺了口的军刀相对大笑。”同时,该报还刊登了这两个杀人魔鬼的照片。这两人竟成为日本的“英雄”而被大肆宣传报道。日本著名史学家、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在自己的专著中确认:“在南京整个城市,被害者的总数说是三十万人,或南京地方法院所列举的数字——三十四万人,似乎可以说接近实际的数字。”
侵华日军实施了灭绝人性的奸淫。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肆意强奸、轮奸妇女,强迫妇女充当“慰安妇”,许多妇女被奸淫后又惨遭杀害。日军对中国妇女大规模强奸的兽行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在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法庭收到的有关日军强奸罪行的调查报告和呈文就多达万件以上。关于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强奸案的第1123号控诉呈文指出:仅1937年12月16日夜及17日,南京最少有1000名妇女被日军强行奸污,其中一名妇女遭日军轮奸达37次之多。
当时在南京城内的德国人拉贝、美国人魏特琳以及马吉等诸多欧美人士,用日记、照片和电影胶片真实记录了日军占领南京后强奸妇女的兽行。据粗略估计,南京遭受强奸凌辱的妇女超过8万,其中被杀害的达6.5万余名。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确认,仅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6个星期之内,就发生2万起左右的强奸事件。据目睹过日军暴行的日本老兵冈本健三在战后回忆:“强奸事件也不是谣传,而是实有其事……上级说,如果干了那种事就应该当场把女人杀死”。这说明,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仅允许官兵大肆强奸,并且为了掩盖罪行,还采取了杀人灭口的政策。
日军侵入南京后,进行了野蛮的纵火破坏与疯狂的抢劫。以“六朝古都”著称的南京惨遭日军洗劫,处处残垣断壁,满目荒凉。日军有组织、有计划的纵火,使南京的工商业、市政建设及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均遭到惨重破坏。日军还展开疯狂的抢劫掠夺,从城外抢到城内,从民房抢到难民区,从市民抢到外侨,从商铺抢到工厂,从学校抢到图书馆,凡日军所到之处,无处不抢。凡钱财、粮食、机器、牲畜、古玩、字画、图书、文物,莫不劫取。仅据抗战胜利后的不完全调查,日军从南京城抢劫了器具2406套又30.9万余件,衣服5920箱又590万余件,金银首饰1.42万两又6345件,书籍1815箱又2859套、14.86万册,古字画2.84万余件,古玩7300余件,牲畜6200余头,粮食1200余万石。所抢劫的其他财物,如工厂设备、原料、车辆、铁器,破坏的房屋和商店,无以统计。
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滔天罪行,引起世界人民的公愤。就连日本的盟友德国驻华代表在给其政府的报告中也说,这不是个人的而是整个日本陆军的残暴和犯罪行为,是“兽类的集团”。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取得大量证据、弄清事实真相后,对制造这一惨案的主犯松井石根、武藤章、谷寿夫等杀人魔王均判处死刑。日本侵略者的暴行,永远记在中国抗日战争历史上,是任何人否定不了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