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对于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16年10月9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实施网络强国战略。2016年7月,世界经济论坛在日内瓦发布《2016 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报告以“网络就绪指数”为依据,对139个国家的信息通讯技术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排出名次,中国排名第 59位,位居世界中游水平,与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为此,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应尽快改善互联网商业和创新环境,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提高个人互联网应用水平,提升网络经济影响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一、改善互联网商业和创新环境
我国互联网管理职能分属不同的政府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尚未形成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合力。一些互联网企业反映“婆婆多,但没有娘家”。互联网企业设立和业务发展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时间较长、程序复杂、要求苛刻,不适应互联网行业技术新、变化快的特征。
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创新非常活跃的行业,新事物层出不穷,而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面略显滞后。有些法律法规条款已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阻碍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例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分享经济”,而我国现有一些法律法规是按“独享经济”模式制定的,亟待修改和完善。政府部门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可以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而我国尚未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互联网行业还存在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互联网市场秩序亟待规范。例如,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凭借资金、技术、行业话语权等优势,对有独特商业模式和业务的中小型互联网企业,采取高薪挖人、快速模仿等手段,使得许多中小型互联网企业不敢创新、不愿创新。有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控制资源或采用技术手段限制竞争对手,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是服务而不是产品。我国实行“营改增”后,有些互联网企业“进项税”抵扣少,反倒增加了税负。互联网企业不像工业企业那样拥有厂房、生产设备等大量固定资产,而主要是采用“人脑+电脑”的经营模式。我国现行金融体系难以适应互联网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例如,互联网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少,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今后,要深化互联网行业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在互联网行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互联网行业管理模式从“前置审批”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废止不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或修改相关条款,补充新的条款。加强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工作,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针对互联网行业制定合理的财税、金融政策,减轻互联网企业税费负担,提供适合互联网行业的投融资产品。
二、夯实网络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网络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城乡差距明显,网速慢、资费高的现象依然存在,需要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推进“三网融合”和网络提速降费。适时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推行“网运分离”。
对于城市,与水、电、气等市政管网一样,网络也是重要的生命线。为此,应把网络基础设施作为市政基础设施之一,纳入城市规划范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建立和完善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通过PPP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对于农村,应把互联网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快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互联网发展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等工作结合起来。许多贫困地区的农村有特色农产品,而且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如果能够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出去,就可以脱贫致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如果能够时常与远在他乡的父母进行网络视频聊天,可以慰籍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发展远程教育、慕课(MOOC)和远程医疗,可以快速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
三、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当前,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与无序滥用的现象并存,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安全能力,构筑国家信息优势。
要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新闻出版广电体制改革,提高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文献、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数字化率,支持传媒类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鼓励发展数字电视、数字广播、数字电影、电子图书、电子报刊等,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等。加强对数字内容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进一步推进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社会信用、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
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脱敏处理,通过政府数据网站向社会开放这些公共数据资源,或向特许经营机构定向开放,有利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数据开放体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尽快制定国家层面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条例》,科学界定公共数据资源范围,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方式和程序,以便让各级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发展大数据产业。
四、提高个人互联网应用水平
与互联网政府应用和商业应用相比,我国互联网个人应用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51.7%,而美国在2013年互联网普及率就已达到87%。我国城镇与农村的网民比例分别为73.1%和26.9%,农村比城镇低46.2个百分点;互联网普及率分别67.2%和31.7%,农村比城镇低35.5个百分点。
建议实施“互联网扫盲”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或商业培训机构等针对城乡居民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把“互联网+”、大数据等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城市和农村互联网“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家庭互联网接入率,改善城乡居民上网条件。对于铺设光缆成本高的山区和偏远地区,可采取建设基站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卫星通信等方法。结合教育部门实施的三通工程(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提高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建设网络室,方便学生上网。进一步降低网络资费,提高网速,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够上网。把互联网纳入助残工作,提高残疾人的互联网普及率。结合“双创”工作,支持人们利用互联网成为自由职业者,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创新。把提高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纳入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