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时表示,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今年6月13日上午,在山东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万华烟台工业园。在谈到国企改革时,习近平指出,谁说国企搞不好?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一气呵成,一以贯之,朝着你们既定的目标奋勇直前。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鼓舞人心。对于国企改革,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中央深改会议进行研究,并出台多份文件,对国企改革进行部署,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个有利于”和“两个一以贯之”
搞好国有企业,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改革的问题。就国企改革的一些原则性和方向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有利于”和“两个一以贯之”。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调研期间对国企改革进行深刻论述,提出“三个有利于” 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其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另外,由于国有企业本质上也是企业,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疑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国有企业改革明确了指导原则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