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保护自然,就是培植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对此,应综合运用财税、价格、产业和贸易等经济手段,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源环境补偿机制(既要补偿环境保护的经济成本,又要补偿环境保护而丧失的发展机会成本)、投入机制、产权和使用权交易等机制,使自然资本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充分彰显和实现自然价值。只有把这样的理念融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才能真正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
当前,我们应重视生态系统服务问题。所谓生态系统服务,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得到的利益,主要包括向经济社会系统输入有用物质和能量,接受和转化来自经济社会系统的废弃物,以及直接向人类提供服务(洁净的空气、水等舒适性资源)。我们应探索建立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制度,以刺激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投资,对自然价值的尊重,对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生态的保护,对自然资本的合理利用与优化配置,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共赢发展。
5、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在当代空间研究语境中,人化空间、空间生产理论认为,城市不仅是建筑、道路、绿地、广场等“物”的聚集体,而且是天、地、人等复杂要素交融互动、相互作用的开放生命有机体,是一个由人创造、改变,同时又受自然环境区域等多种因素影响的人化空间、可能性空间。因此,必须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在城乡规划与空间布局时,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在城乡整体空间观下,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实现各个主体功能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优化空间结构。
城市规划与发展一定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约束,自觉把资源环境因素作为发展的内生变量,着眼未来,统筹谋划,采取集约、循环、绿色、低碳的布局模式,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在一定合理边界,不能破坏动态平衡点。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当地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这就要求把工程实践的空间外控严格限制在不超越自然生态负载的范围之内,并落实到工程发展的内容性空间规划和实践上,要以一种空间性思维方法科学谋划工程实践,使得诸如交通工程、通讯工程、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化学工程等真正做到符合人/自然、经济/社会、城镇/乡村、发达区域/欠发达区域、全球化/本土化等的空间性整体安排,给人化空间这一开放的生命有机体留下修养生息和补充物质能量信息的充裕空间,维护人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人的持续生存空间。新常态下,要根据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各区域国土空间的开发,实现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人口调节和国土空间开发的有机结合,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