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政治观的思想内涵和理论基础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2016-02-10 15:00:10

习近平新政治观的理论体系和基本构成要素

习近平的新政治观是开创文明,这一政治观拥有四大基石,或者说由四大要素构成其理论体系。包括政治规矩、利益共享、传统一脉、合作共赢。结合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特点,政治规矩包含着党纪和法治;利益共享包括经济和政治权利;文化一脉则包含着传统文化和政治文化的一脉,即打破过去以新文化否定旧文化,以新政治思维否定旧政治思维的老路;合作共赢则是在“命运共同体”基础上的跳出冷战的对立思维,以共有的文明和价值实现相向而行。

习近平新政治观的特点是,以新思维改变旧观念,以新规矩更新旧秩序,即先立后破。这与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政治观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毛泽东强调矫枉过正,先破后立,这反映在《好得很与坏得很》等文章中,更反映在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举措中。虽然我们认为这些都符合革命的逻辑,出发点不能说错,但却导致了中华民族文化与价值观的断裂。邓小平也走了这样的道路,他打破了毛泽东的革命逻辑,跳出“两个凡是”,但囿于历史条件,他不得不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做法没有错,但在打破极左思想的同时没有真正找到新路,换言之其改革开放总体缺乏理论指导,目前一直未能解决的“左”右之争,尽管他一再要求跳出姓资姓社,但没有解决内生理论,共识无法达成,斗争只能继续。习近平“两个互不否定”除了打通党的精神血脉外,还由立而破,解决了过去革命思维下的先破后立而来的断层和虚无。

政治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政治规矩”。他说,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讲的政治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党章是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明确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也就是刚性约束与柔性约束的结合。

政治规矩内含着两个新元素,一个是党由自律向他律拓展,也就是过去更多从政治上的先进性强调,未来则以完善制度来规范。同时,习近平一再强调敬畏权力,由此展开,必然涉及到政治活动的范围,涉及到党在什么范围内活动的问题,必然是改变过去那种政治解构一切,坚持党在法的范围内活动。其实,这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法治为主,德治为辅。中国的封建统治是宗法,统治者要维护其家天下,自然不会走法治道路,只能选择德治。中国共产党确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核心价值观,以及我们党靠纯洁性和神圣性形成强大的号召力,这些都是政治优势,但我们也必须遵循政治规则,因为政治生态的变化已经不再支撑以道德规范行为,处理不好,权力的特有规律甚至形成“逆塑造”现象,即在权力体系中呆得时间越久,越不道德,所以,必须寻求与时代相适应的新的权力运行规则。所以,今天继续要求党员干部提升自己的境界,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品德,但基础却是政治伦理规则,这应当是习近平提出政治规矩的基本考量,也是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最大公约数和最重要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