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规划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
(4月19日新华社) 虽然已过去4个多月,但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犹在耳边。如何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应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需正视的新课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比如,总书记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将领导干部上网了解民意,提到走群众路线的高度,立意非常高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6年1月12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的这个重要论断,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更是广大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根本准则。
19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 “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我国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新的时代条件下网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宗旨、实践路径,为我们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的发展理念必须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自《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立法修正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如何解释修正后的刑法条文?令人关注。近日,“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终于出台,拜读之后,发现该解释既有提高定罪量刑数额标准适应客观实际需要的一面,更有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的一面。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后,对于贪污受贿罪的刑法修订亟待进行司法解释。现在《解释》规定的贪污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是三万元,并且在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况下,数额标准下探到一万元。在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上,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确定数额标准的根据问题。